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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金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我国公司资本的原则。

本帖由 dfgd345fgdfdf2018-05-25 发布。版面名称:软文发布区

  1. dfgd345fgdfdf

    dfgd345fgdfdf Membe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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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“资本三原则”即资本确定原则、资本维持原则、资本不变原则,是德国学者对公司法相关规则的抽象概括,并为人们沿用下来的。其素来被我国公司法学者视为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法的三项经典原则。
    资本三原则虽为学者归纳整理的名词,但三原则所涵盖的条文自公司设立开始,对公司资金之筹措、累积及运用各方面均有深远影响。所以,向为公司法学者奉为公司资本制度设计之圭皋,并对我国公司立法产生了巨大影响。
    所谓资本确定原则是指:公司设立时应在章程中载明公司的资本总额,并由发起人认足或募足,否则公司不能成立,其目的在于强调资产保守鉴价,杜绝资本虚增灌水,确保股东出资的到位;
    资本维持原则指:公司在存续过程中,应当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,其主旨在于以具体的财产充实抽象资本,防止公司资本遭到股东或管理者的无谓侵蚀;
    资本不变原则指:公司资本总额一经确定,非依法定程序,不得任意变更。传统公司法理论认为,资本确定、资本维持和资本不变是公司立法必须坚持的三项基本原则,它们相互关联、互为依存,共同组成公司资本的法律保障和约束机制,并贯穿于公司法律制度的始终。